邳州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坚持做到“四查清、五延伸”,为少年犯的改造和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近三年来,该院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一人重新犯罪,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该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全面调查了解少年犯走上犯罪的主要原因,认真听取被告人对自己犯罪前后的思想认识,努力做到“四查清”:一是查清被告人的真实年龄,确保其受到的刑事处罚与其刑事年龄相当;二是查清被告人家庭状况及父母管教方式,认真探究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家庭原因;三是查清被告人社会活动情况和来往关系,掌握诱发犯罪的社会原因;四是查清被告人在校学习情况及其成长过程,平时爱好,表现和个性特征,以便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教教育。

 

同时,该还又坚持做到“五个延伸”,一是庭前延伸,开庭前通过走访被告人的家庭和学校,掌握审理案件的主动权,为帮教和感化找准突破口;二是庭中延伸,在选准感化点后,采用与少年犯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方式、方法审理案件,从而达到寓教于审的目的;三是庭后延伸,定期对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主动与教育部门、用人单位协调,帮助解决少年犯在就业、返校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四是执行延伸,即定期到少管所、看守所等关押部门,了解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通过为满十八岁少年犯举行成人仪式等活动,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促使他们认真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五是社会延伸,该院还注重加强与团委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大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组织法官编写法制宣传案例,到学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的犯罪,受到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