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主人忘取 他擅取获刑罚金
作者:句芒 许小琪 发布时间:2013-08-01 浏览次数:227
在小区门口的取款机取款时,发现卡插不进ATM机,再看下居然发现是他人将信用卡遗忘在ATM里,张强自以为无人知晓,取走信用卡余额7300元,不料这一切都被摄像头拍了下来。不久,公安机关找到张强,张强对这一事实供认不讳。诉至法院后,张强为自己的一时贪小便宜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一审被判处拘役五月,缓刑六月,罚金两万。
2013年4月某日晚,张强在自己租住的小区门前工商银行取款,使用ATM时发现自己的卡居然插不进去。就在张强准备换一台机器时,他赫然发现ATM屏幕上正显示服务状态,原来是前一位取款人将自己的银行卡遗忘在了ATM里,张强心跳立即加速,小心翼翼的点向“余额查询”,ATM显示尚有余额7300元,这可是自己两个月的工资,现在不费吹灰之力唾手可得。头脑发热的张强早已忘记了道德和法律,,四周张望发现没人之后赶紧取出7300元人民币随后急匆匆的离开了工商银行,不料这一切早被摄像头拍了下来。
不久赶来的失主陈某找到了自己仍在ATM中的卡,但钱已经不翼而飞了,遂赶紧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通过调取ATM上的监控录像,锁定了张强,没过多久就将张强抓获归案。面对着警察,张强为自己的一时冲动后悔不已,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并赶紧将钱还给了陈某。
经法官审理认为:张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骗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据《刑法》相关条款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