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多看了一眼没换来爱情却被殴
作者:周蓉仙 发布时间:2013-08-01 浏览次数:204
只因为多看了一眼就被殴打,这种事虽不能算得上是传奇,但也实属罕见。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日前,昆山法院对该案依法进行审理,以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看到那个男的看我们一眼,心里很不舒服,随后就骂他并打了架来。”李某在法庭上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经过。原来,李某初中毕业后就离开河南老家来昆山打工,后在昆山某电子公司工作。2012年12月16日晚上,李某与公司同事十几人在昆山吴淞江景村某饭店聚餐并喝了酒,期间李某与皇某等人前往附近小卖部买水喝,李某在买水过程中发现小卖部内一男子徐某看了他们两眼,感觉极不舒服,就辱骂徐某并动手打人。徐某也不示弱,双方殴打在一起,李某情急之下抄起啤酒瓶子砸向徐某致使其流血受伤。此后,李某又喊来一起吃饭的同事十余人助威,并与几名同事砸坏了停在小卖部门口的面包车。一时冲动,却葬送了自己的前程,如今,面对法院的判决,李某后悔万分。
法官说法:
俗话说话不投机半句多,因为年轻气盛滋事斗殴最终伤害了别人,葬送了自己。该案中的李某案发时刚刚年满19周岁,正处于人生中的美好年华,可没想到因为别人多看了他一眼就惹出这么大的祸端,要遭受一年的牢狱之苦。通过该案,我们年轻人应当认真反思,学会情绪调节和言行把控,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