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巧断家务事
作者:溧法办 发布时间:2013-08-01 浏览次数:230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基层法院法官面对最多的案件往往就是家庭类纠纷,他们需要在最短时间里通过最有效的方法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近日,面对一起矛盾重重的遗产纠纷案件,溧阳法院民一庭法官吕刚凭借自身多年的办案经验,通过多种方法的努力促使一家人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王某与前妻于80年代初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王小小,日子过得和和美美,直到九十年代中后期夫妻双方由于种种矛盾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2001年,王某与来自外地的李某结婚。此前,李某与前夫育有一女孙某,由其父抚养。2010年初王某感觉身体不适入院治疗,后被查出患有白血病,经过半年的治疗后离开人世。王某去世不久,其妻李某与其继女孙某就将王某的父母及女儿王小小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
庭审期间,原被告双方围绕李某的女儿孙某是否具有继承权,王某在病重期间所立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以及王某的遗产数量以及如何分配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由于李某的女儿孙某在父母离婚时协议由其父抚养,虽然后从外地迁至溧阳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但是原告李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孙某是在成年前迁入的,而户口簿记载的是孙某在成年后迁入王某家中,所以法院认定孙某对王某的财产并不具有继承权。原告李某认为,王某在病重期间所立下的遗嘱,将所有遗产均赠与女儿王小小,由于其立遗嘱时神智不清,并非是其真实意思表示,该份遗嘱应属无效。
该案审理中,李刚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由于双方分歧过大,一直未能达成和解。经过一段时间的冷处理后,李刚再次启动一度被双方否决的庭外和解。一方面,李刚通过当地村委给王某的妻子李某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同时一次次来到两位老人家中和老人聊天谈心,了解老人对于儿子遗产分配的意见,另一方面积极与身在北方的王小小电话沟通,协调和解事宜。最终,案件当事人被李刚的真诚所感动,最终过传真形式签订了和解协议,王某的两处房产归其父母居住,存款保险金由其父母、李某以及孙小小按份继承,股票由李某继承,一起繁琐的矛盾重重的遗产纠纷案件就此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