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建立六项机制积极探寻群众工作融入司法的实现路径,坚持求真务实,穷尽各项措施,畅通群众诉求。 

 

以“三项机制”为中心的诉讼服务机制。通过加强咨询服务、诉讼指导、释法解疑工作,完善司法公开、案件查询、值班接待、部门联动等工作机制,实现群众诉讼“零障碍”;全面启动诉前保全工作机制,实行诉前保全与执行实施的无缝对接,提高诉前保全效率;开展导诉工作机制,将导诉台设在诉服中心,面对面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

 

以“巡回审判”为依托的民意沟通机制。法官深入基层,建立多个巡回审判法庭,构建以法院为龙头、办事处为纽带、村组(社区)为基础的畅通群众诉求网络体系,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一员一办”为核心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辖区街道每个社区均聘任司法协理员,在每个办事处设立巡回审判点,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诉调对接的立体网络,及时解决社会上的矛盾纠纷,同时,在基层调解组织,设立人民调解办公室,指导、协助司法协理员的调解工作,使一些突发性、常见性纠纷在始发阶段就得到及时解决。

 

以“对口接访”为特色的信访化解长效机制。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将信访工作关口前移,设立了民事信访接待室、执行信访接待室,日常信访接待室和院长信访接待室,实行日常接访与周五院长接访的“双轨”工作。为提高院长接访的效率和效果,推行分体式信访处理工作机制。根据信访人信访的事由,由相对应的分管院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进行化解和处理,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限期解决,实行一案到底、限期化解、结果反馈的硬性要求和处理时限。

 

以“组织联合”为形式的大学生法援机制。与江苏师范大学联合成立 “法律援助站”,与法院的立案大厅连为一体,共同成为法院开展便民服务的明亮“窗口”。法律援助者每周一至周五轮流到诉服中心值岗,与法院工作人员联合办公,为前来寻求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的群众开通一条便捷高效的“绿色通道”。

 

以“阳光执行”为模式的执行公开机制。针对执行工作的特点,推行阳光执行工作机制,实行执行法官挂牌和申请人选择法官制度,向社会公开执行法官的照片和个人信息,增强执行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度。实行监督卡督办制度,使执行工作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