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易出事,这句话真不假,一男子酒后撞到路边汽车,一怒之下竟操起砖块将该车一阵“猛砸”。近日,兴化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以李翔宇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凌晨,兴化某小区居民楼楼下突然出现 “砸车哥”,手持砖块正对停放的轿车一阵猛砸,车上的防盗报警器发出了“呜呜”响声,惊动了楼上的车主。“你在干嘛,为什么砸我的车呀?快住手!”有位车主从窗户上探出头来,见“砸车哥”手持刀棍,不敢下楼制止,只好连连责问,不料,“砸车哥”根本不听。李翔宇和朋友在大排档喝酒直至凌晨,回家途中不慎撞到路边汽车,李翔宇借着酒劲顿时火冒三丈,在路边操起砖块就猛砸张强停放的牌号为苏MXX的尼桑天籁轿车,共计造成损失人民币7685元。李翔宇酒醒后后悔不已,表示其是在兴化打工,作案前本想借酒浇愁,释放一下生活压力,谁知喝着喝着就高了,竟干出了这等糊涂事。

 

李翔宇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砸坏他人车辆的事实。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李翔宇交纳赔偿金7685元,并预缴罚金10000元。

 

兴化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翔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李翔宇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李翔宇积极预缴赔偿金,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示:喝酒应适量,偶尔过量也情有可原,然而嗜酒成性,不仅伤身,还易出事,而出现像本案中这样酒后冲动更是不该。酒醉后违法也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