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一摇,偷你没商量
作者:周喜春 朱媚卿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次数:225
微信摇一摇,给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交友方式,新奇、刺激也令许多年轻人沉迷之中,但微信交友也需谨慎,小心不法分子趁虚而入,以“朋友”之名行不法之实。
一名21岁女青年通过微信交友平台结识一30多岁的男子,成为“朋友”后对其行窃,窃得钱财近1万5千元。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12年9月初,在船厂做沙石生意的施某在闲暇之余通过微信摇一摇的方式认识了一个叫“琦琦”的女青年陈某,微信里聊了几次后,施某便被“琦琦”的天真可爱所打动。见过面后,施某感觉与“琦琦”非常投缘,年龄的差距丝毫构成不了两人交往的障碍。之后的几天,陈某每天都通过微信与施某聊天,生活上问寒问暖让施某倍感亲切,很快两人便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9月下旬的某日,陈某至被害人施某入住的启东市某酒店房间玩耍,期间陈某注意到施某的钱包鼓鼓的,在施某打开钱包之际,陈某发现从施某的钱包中露出一叠百元大钞,于是便起了贪念。当日下午1时许,陈某趁施某洗澡之际,窃得施某放置于床头柜上皮夹内人民币13400元及苹果iPhone4手机一部后离开现场。经价格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1618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陈某主动退出赃款,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遂决定对陈某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