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学费再触法 男子诈骗“四进宫”
作者:赵颖颖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次数:190
郭某曾3次入狱,出狱后整日游手好闲,为了给儿女筹集学费他干起老本行,以“拾物平分”的伎俩诈骗。近日,郭某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郭某曾因盗窃、诈骗3次入狱,刑满释放回家,靠打零工糊口,看到儿女渐渐长大,郭某不禁为他们学费发愁,思来想去,决定干回“老本行”,并打电话给老搭档林某,林某经不住诱惑便同意“重出江湖”。郭某从小商品市场以5元一根价格买了20条假金项链,3元钱买了一只精制的黑色小包,从上海买来了金店空白发票,填上购买日期和金额,把假金项链与金店发票放进小包,还别出心裁地放了一张送某局长的条子。准备就绪后两人来到了仪征。
某日上午,家住某小区的李大妈晨练结束后回家,一辆黑色摩托车在她面前停下。骑车人正是林某,他随手从地上拾起一个黑色小包,正想走,被后面骑红色摩托车的郭某拦下,问:“你拾的什么东西?”紧接着郭某对李大妈说:“那老头拾的东西,你过来见证一下。”林某慢慢地把黑包打开,一条金灿灿的大项链呈现在眼前,里面还有上海金店发票,价格标明27800元,还夹着一张便条“送局长女儿过生日”。郭某赶紧说:“可能是送礼的掉得,见者有份。”一行人来到小路上,林某说:“分些钱给你们,但身上没有钱,要到取款机上拿。”郭某说:“你把东西留下来。”林某说:“我把项链给你们,跑了怎么办?”林某提出你们拿其他东西抵押,李大妈就摘下项链,郭某也摘下手上的“大金戒指”一起交给老夏。林某将“金项链”和包交给了李大妈保管。为了尽快取钱,郭某提出与林某一起去取,叫李大妈在原地不动。李大妈等了20多分钟才觉得不对劲,这时郭某和李某早已逃得无影无踪了。接着,仪征警方接警9起类似的黄金诈骗案,涉案金额5万多元。警方经调取有关路控录像,很快郭某被捉拿归案,并交代出林某,林某后被警方列为网上通缉犯。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