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近日,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的意见》,对深入开展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进行部署。

  《意见》指出,深入开展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省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全省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安排,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把“三解三促”活动作为大接访活动的重要载体,把接访下访作为“三解三促”活动的重要内容,并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敞开大门接访、深入基层下访,了解群众诉求、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理顺群众情绪,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转变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意见》明确,深入开展“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要沉到最基层、住到农户家,深入了解驻点地区、单位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了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汲取群众智慧的基础上理清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要广泛深入宣传十七大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科学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中央和我省的惠民利民政策,宣传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新部署、新进展,帮助基层群众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法综治工作的举措要求,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主动深入到社会矛盾比较多、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群众意见比较大的地方开展接访下访活动,排查隐患,化解矛盾,推动发展,促进和谐;要把更多的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投向基层,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帮助基层政法单位抓好班子、队伍、阵地、制度等建设,完善保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要真心诚意听取基层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和政法干警思想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深入分析问题根源,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意见》强调,深入开展“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要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培养和增进爱民、亲民、为民的感情,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要进一步推进落实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工程推进落实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转变作风,强化责任,不断破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中的难点问题;要进一步解决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特别要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改进政法机关工作作风,以建设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政法机关为目标,通过活动引导各级政法领导干部纯洁党性、锤炼品质、改进作风、净化心灵,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在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中形成求真务实、亲民爱民的良好风尚。

  《意见》明确,省、市、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乡镇政法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大接访活动。政法领导干部在全年累计下基层时间不少于2个月的基础上,集中5至7天时间开展驻点活动,其中至少要专门安排1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大接访活动要严格执行定期接访规定,省委政法委和省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每月至少各有一名成员到省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接访,市、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接访,乡镇政法单位负责同志随时开展接访活动。

  《意见》要求,深入开展“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总结情况、交流成果,推广经验、宣传典型,使扎实开展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强化督促检查,建立政法领导干部“三解三促”和大接访活动情况档案,防止活动表面化、形式化;健全长效机制,完善领导包案、案件评查、定期回访、情况通报、督查推进和专项救助资金等制度,真正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