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人多专门在菜市场盗金 三外地男刚出手就栽了
作者:思辰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次数:217
趁周末来菜市场赶集的人多,三名男子在菜场附近“埋伏”, 一人负责望风,一人装作搭讪转移被害人注意力,一人专门偷盗中老年妇女戴的金器。但刚出手,就被现场群众抓获。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李某2006年因犯抢劫罪被河南某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9月刑满释放后,一直在邳州打零工。因其已五十多岁又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只能在工地上干些体力活。一次,李某跟工友王某、赵某(后两人另案处理)打牌闲聊谈到怎么快速来钱时,几人不约而同地想到盗窃中年妇女的金首饰这样的致富“捷径”。为了确保万一,三人商量在菜市场下手比较安全,地形好,巷子多,容易逃跑。于是2012年 8月一天清早,李某、王某、赵某三人来到邳州运河镇一农贸市场,看到一名手上戴着大金镯子的中年妇女许某正在与摊主讨价还价,遂锁定目标。李某走上前跟许某攀谈,一起跟摊主谈价钱,分散许某的注意力,王某趁机用剪刀剪断许某右手臂上的黄金手镯,欲实施盗窃,但随即被许某发现,三人遂仓皇逃跑,后李某被现场群众抓获。经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黄金手镯价值人民币14125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李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又其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