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因盗窃“ 四进宫”后屡教不改,刚刚刑满释放因“手痒痒”便重操“旧业”,假装逛街买东西时“顺走”店员手机,短短不到一个月疯狂盗窃作案6起,最终被抓获。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45岁的王某20077月至20116月期间,先后4次皆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117月出狱后不思悔过,死性不改。因没有工作手头拮据,他重操旧业,又想到了“偷”这个方法。20125月的一天,王某到一特产店内装作买东西,趁人多店员不备,将其放在店内的一部苹果4S手机盗走。尝到了甜头的王某一发不可收拾。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王某在邳州多家沿街店铺,通过转移他人视线等方式,多次窃取他人现金、手机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903余元。2012724日,被告人王以森在邳州市新客站被邳州市公安局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曾因盗窃被处罚,仍不思悔改,实施盗窃行为,酌情从重处罚。因其庭审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