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赌徒的“致富”梦
作者:王玉林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次数:287
面对庄严的法庭,站在被告席上的吴丽,她那柔弱身躯和羞愧神情,你似乎很难把她与一名职业赌徒联系在一起,纵观吴丽近十年来屡屡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情况,2004年以来,先后六次因赌博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和罚款;2010年因犯赌博罪被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不难看出吴丽的赌徒真实面目,吴丽以赌为业,企图通过开设赌局发家致富,可到头来还是一贫如洗,两手空空。
1999年,吴丽从泰州市某企业下岗,刚开始与朋友一起做些小生意,生活倒也很安逸,可她总嫌赚钱来得慢,满足不了她的消费欲望,2004年自结识了一帮赌友后,吴丽就迷恋上了赌博,从最初的参与赌博,到后来设立赌局、积极组织召集他人参赌,从中抽头,并在赌场内发放高利贷,牟取利益,走上了一条靠赌博“致富”的不归路。为了逃避司法机关的打击,吴丽可谓煞费苦心,采取设一次赌局换一个地方的“游击”战术,基本上都把赌局开设在泰州市周边地区,农村养鸡场上、农户的大院内、内河大桥下的货船上都是吴丽精心选择开设赌局的场所。吴丽近十年的赌博生涯,一是赌掉了亲情,原本和睦的三口之家,由于她赌习不改,丈夫和女儿都先后离她而去,亲朋好友如躲避瘟神一样远离她;二是赌掉了青春,由于常年奔波于周边乡镇寻找设局场所,吴丽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苍老得多,从一名风韵犹存的少妇,沦落成年近半百的老妇,长期过着独居的生活,一无所有。
近期,泰州海陵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再一次公开开庭审理了吴丽犯赌博罪一案,庭审中,吴丽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自愿认罪,在最后陈述中表示真心悔过,痛改前非,并奉劝那些曾经的赌友,赌局就是苦海,只有用自身的勤劳才能换来财富。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根据吴丽犯罪情节、社会危害和认罪态度,判处吴丽有期徒刑年七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文中吴丽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