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0日上午刚上班,外来务工人员高元文给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法院匡军波和陈建军法官送来了锦旗,盛赞人民法官无私利兢兢业业工作,酷暑之下为百姓公平公正执法。

 

申请执行人高元文是黑龙江省人,到常州务工多年,近年在工地上帮包工头即被执行人史某做清底及回填土等零星工作,由于被执行人史某未能结清工程款,申请执行人高元文将史某起诉到天宁法院,该案由匡军波法官审理,在审理中,匡法官尽心尽力,多次做调解。考虑到高元文在外务工不便,匡法官主动上门做调查,同时就诉讼中的相关权利义务做了详细的告知,让高元文既能够感到法官的公平公正及中立,又清楚了诉讼流程及相关举证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高元文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史某拒绝履行相关义务,高元文只能再次寻求法院的帮助,向法院申请执行。本案由陈建军法官执行,陈法官一边向匡法官了解情况,一边仔细阅看卷宗,分析后觉得被执行人史某做包工头应该会定期进行工程款结算,所以酷暑之下先后4次对史某的银行存款进行了查询。果不其然,在申请执行7日后,查询到了被执行人史某账上有一笔巨款,陈法官立刻进行了扣划。当高元文听到3万多元执行款已经到位后,心里十分感激,他说作为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法院让他感受到了常州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