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始终把司法公开作为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服务、提升司法公信的关键,全力推进立、审、执环节全面公开,狠抓司法公开机制长效落实,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组织领导。把司法公开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省、市法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制定《关于深化司法公开制度实施意见》,明确具体工作目标,适时组织检查。通过全院会议、组织部门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化各部门对司法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落实司法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强化项目化实施。每年都将司法公开工作列入全院规范化建设的“年度重点工作”,梳理公开事项、时间节点。在抓好“陪审”、“庭审三同步”、“文书上网”三个常态化工作的基础上,我院在2011年实施“执法过错分级警示点”公开,2012年打造民意沟通信息公开平台,2013年将把人大代表随案监督做为司法公开的重点,做到年年有创新。

 

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基础台帐通报检查制度,将司法公开任务一律进行量化考核,陪审员参审案件数量、三同步案件数量、上网案件数量定期通报到庭到人,每月汇总评比,并由各部门制定下个月司法公开实施计划,并报监察室监督检查,就司法公开任务完成情况在月度例会上做专项汇报、专项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