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聘请“社情民意员”推进司法公开民主
作者:刘宗开 发布时间:2013-07-31 浏览次数:424
日前,姜堰区法院向基层乡镇公开选聘40名“社情民意员”。凡年满30周岁、熟悉本地或本行业情况、热心公益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有较好群众基础的公民,经基层群众或组织民主推荐、乡镇及有关组织审查考察后,均可被人民法庭聘请为“社情民意员”。
社情民意员可以参与案件审理旁听,监督法庭和法官依法履行司法职责,协助做调解工作,对案件事实认定及法官自由裁量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可能引起诉讼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