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有效对接,丰县人民法院设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将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与妇联维权职能有机结合,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妇女维权合议庭由精通审判业务、责任心强、善于化解矛盾的审判人员组成,并邀请长期从事妇女维权工作的妇联干部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员参加合议庭,集中审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婚姻家庭案件、涉及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

 

对涉及妇女权益维护的案件,妇女维权合议庭将本着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的原则,不断畅通妇女权益保护绿色通道。在案件审理中,妇女维权合议庭要充分注重调解,切实考虑女性当事人的特点,合理合法保护妇女权益。同时,对有困难的女性当事人,要依法及时准予缓、减、免收诉讼费。

 

据了解,该院将结合妇女维权合议庭审理的案件,进行分类调研,准确把握妇女权益案件的特征和规律,对损害妇女权益的典型、突出案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