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贪念卖起假药 心存侥幸法网难逃
作者:许志兰 卞婧娴 发布时间:2013-07-30 浏览次数:280
近日,兴化法院判决了一起销售假药案,被告人谢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悉,被告人谢某在兴化某乡镇经营着一家小药房。在一次与人闲聊中无意听说假药成本小,卖假药能赚大钱的说法,于是便起了贪念。再经人“点拨”:“将少量假药掺到真药中卖,神不知鬼不觉,反正也吃不死人。”抱着这种侥幸心理,谢某在自己的小药房里卖起了假药。谁知,假药生意还没开张,就被兴化市药监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经查,共有1瓶平息通胶囊、2瓶喘咳立舒胶囊、4瓶风痹通胶囊,这些药外包装无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标识。经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鉴定,此3种药均检出不应存在的成份,对人体健康存在危害性。
兴化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向人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鉴于被告人谢某系初犯,当庭自愿认罪,且其所售假药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故有了以上判决,同时对涉案的平息通胶囊1瓶、喘咳立舒胶囊2瓶、风痹通胶囊4瓶,予以了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