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河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四人的以“购买钢材”为幌子,通过使用自制遥控器遥控调低磅秤上显示数据的方法,骗取钢材的诈骗案,没收非法所得百余万元。该团伙主要人员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判处罚金八万元,戚某等其余三人分别被判处四年缓刑等并处罚金。

 

据调查,被告人张某只有小学文化,其对无线电装置特别痴迷,甚至还通过考取了相关资质证书,但他没有把努力学来的知识用在正确的门路上,却搞起了歪门邪道。他发现通过遥控装置可以遥控磅秤的读数,于是以购买某公司废钢材为幌子,勾结磅秤过磅员戚某,通过使用遥控器遥控调低磅秤上显示数据的方法,先后共作案八次,共骗取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废钢数百吨。被告人孙某(该机械公司员工)与张某里应外合,对张某收购其公司钢材给予方便,以此收取好处费。后来张某等人再次以相同手段作案时被发现,此案才露出水面。经过核算,自201112月至20124月的半年间,被告人张某共通过遥控磅秤骗取的钢材价值人民币百余万元。

 

被告人张某、戚某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张某系主犯,其余人员系从犯。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戚某积极退清赃款,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遂作出上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