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6日,在苏州相城法院调解员陆阿姨的悉心工作下,军人黄豪与妻子蒋梅终于结束了一年多来针锋相对、身心俱疲的糟糕生活。达成离婚协议后,他们心情舒畅,愉快地搭乘同一班飞机飞回了广州。

 

来自湖南的黄豪与蒋梅是高中同学,后黄豪参军到广州某部队,蒋梅从苏州大学毕业后在广州找到了工作。精明干练的她在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收入较高。2010年,同在异乡漂泊的两人偶然相遇,觉得很有缘分,于是开始了恋爱。20118月,他们登记结婚,20123月生下了女儿佳佳。

 

然而,两人却因为共同生活后的家庭锁事、婆媳关系及女儿的教育等问题产生了巨大的矛盾。做月子期间,蒋梅与婆婆朝夕相处,丈夫又不在身边,两人矛盾不断且愈演愈烈。而且由于她的工资较高,婆婆和小姑子话里话外流露出的意思,让她觉得黄家看中的不是她本人,而是她的钱。

 

女儿出生三周后,黄豪就让父母把孩子带回了老家抚养,而蒋梅却希望让孩子留在城里,聘请保姆照顾。但她的工作又很忙,每月难得几天在家,产假只休了三个月便回到公司上班。自从女儿离开后,她再也没见过孩子。其后,为了争夺佳佳的抚养权,甚至只是为了看她一眼,蒋梅与丈夫不停地吵闹、发短信互相攻击、谩骂,还多次到部队找黄豪的领导哭诉。她觉得这样的婚姻暗无天日,但在黄豪看来,他也同样痛苦,妻子的种种过分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再也无法忍受了。他于去年10月搬到部队宿舍,二人正式分居。

 

两人曾经多次协商过离婚问题,但因为都想争取女儿的抚养权,难以达成协议,黄豪遂到蒋梅户籍所在的相城法院起诉离婚。该院指派一名专事婚姻家庭案件的人民调解员陆阿姨进行诉前调解。陆阿姨通过电话向双方了解情况后,放弃了原先劝和的想法。因为两人性格不合,感情确已破裂,已经不可调和,且均明确表示无复合可能,调离对他们来说反而是种解脱,也是对双方权益的维护。她向蒋梅详细解释,因为孩子自出生后不久就被爷爷奶奶抚养,已经一年多的时间,这个熟悉稳定的环境对于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而如果由她来抚养孩子,保姆的照顾肯定没有亲人来得放心,孩子的安全也得不到保证。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的利益,最好由男方抚养。陆阿姨还告诉她,如果她以后有了比男方更好的抚养条件,也可以重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切要以孩子的利益为重。一席话说得“女强人”蒋梅流下了眼泪,作为母亲,她当然希望她的宝贝儿能够健康成长。她不再坚持,且愿意每月出1000元抚养费,而黄豪也保证能让她经常来探望女儿。

 

经过多轮电话调解,双方的离婚协议基本达成,于是陆阿姨让他们一同来法院办理手续。25日下午,仅用了一个多小时,双方就签好协议,和平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