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丰县法院多举措着力强化对涉农案件的审理,搞好对辖区的服务,确保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服务“三农”到位。对涉及群体性纠纷和季节性强的涉农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快执行,对涉及年老体弱的当事人不便到庭的,采取主动上门立案、开庭和调解,积极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着力发挥人民法庭贴近人民群众地作用,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在每个乡镇都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就地开庭和调解,便捷群众,减轻群众的负担。

 

调解工作到位。对各类案件开展全方位调解。在审理工作中坚持调解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做好案件的庭前、庭中、庭后和执行中的调解,并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参与调解,充分发挥调解组织和人民陪审员的能动作用,着力做好调解工作,及时钝化矛盾。

 

法律服务到位。在辖区内广泛开展了法官与农村、企业建立法律服务联系点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农村、进农户、进集市、进企业、进学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义务提供法律咨询,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综治工作到位。认真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与各镇民调组织开展联动、互动。选择涉及拖欠农业承包金等典型案件委托调解,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在审理群体性纠纷案件时,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联系,以多种形式做解释和宣传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力求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