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法院谋划“三三”策略着力落实速裁通案制度
作者:陆乔立 发布时间:2013-07-30 浏览次数:452
为强化对速裁案件的流程管理,提高判决案件质量,及时高效地审理案件,泰州市高港区法院日前针对需判决结案的速裁案件,紧扣“逐案过堂”、“定期办理”、“限期结案”三项方针,采取三项举措有效落实速裁通案制度。
加强通案会议中意见的督办与反馈。该院速裁组每周五召开通案会议,对除判决不准离婚以外的需以判决方式结案的速裁案件在节点掌控、流程管理、审判思路等方面进行讨论并提出指导意见,由分管院长、庭长督促承办人及时落实办理。同时,承办人每周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汇报,将未按期结案原因及时在通案会议中进行反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确保速裁案件的快速审结。
加强对违规案件责任人的追究与问责。该院对在通案中发现违反案件流程管理程序的人员一律采取实名通报。同时,对该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倒查,发现因敷衍塞责造成通案工作流于形式的相关领导一律进行问责。实行该制度以来,该院速裁案件被改判发回率、法定正常审限结案率等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实现了速裁案件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
加强对速裁案件涉诉信访的风险评估与处置。该院注重对速裁案件的涉诉信访进行快速反应和处理。发现速裁案件当事人有信访苗头的,承办人应立即对案件重新进行风险评估、分析研判,及时做好法律释明等稳控工作。速裁组每周的通案会议中对涉诉信访案件成因、信访责任人、工作措施、办理结果及查究建议进行通报,及时处置因速裁案件办理不当引发的信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