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河法院积极探索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机制,强化参审陪审责任,努力将人民陪审机制的效果利用最大化,经过公开聘任、考核、培训,共聘请了47名来自社会各个行业的人民陪审员,有力地提升了人民陪审工作质效。

 

明确任务数,每名陪审员每年参审案件不得少于10件。该院每年年初都确定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基本任务数,让他们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早安排。提前三至五天通知人民陪审员来法院阅卷,了解案情,并由主审法官将案件中有关情况进行必要的释明,合议时明确要求法官应多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利用人民陪审员在社会经验、专业知识等方面的优势,延伸人民陪审员的职能。

 

切实加强陪审员的管理。该院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与人民陪审员本人的沟通。合理安排本职工作,缓解陪审与自身工作之间的矛盾。严格管理,积极探索构建人民陪审员参审保障机制。每年组织一次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态度、案件质量。每年召开一次陪审员座谈会,让他们交流工作体会心德和技巧经验,评选优秀人民陪审员,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有的放失,对专业性、技术性案件有针对性选派有特长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根据不同的案件,指派有不同专长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让人民陪审员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技能对案件的证据、事实作出专业化的认定,发挥专家的作用。该院聘请的人民陪审员中有企业退休的老职工,有在职的大学老师,有医生、银行的会计人员等专业人员,这些拥有一定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与审判,有利于裁判结果被认同与接受。

 

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有充分的保障。该院争取区委重视,区政府的大力支持,每年在区财政预算中下拔人民陪审员专项经费,同时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确保组织陪审员参与学习培训活动等相关的费用,解决了人民陪审员每参审一件案件给予陪审员适当交通费等补助,从而确保该院人民陪审员始终保持较高参审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