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毫不相干的两拨人,却在小区主干道上上演“全武行”;一个酒后失控、一个情绪激动,盛怒之下拳脚相向致两人受伤。近日,武进法院审理一起被告人王东、王永杰、王永才故意伤害一案。

 

201312月末的一天晚上,小伙王东与自己的父亲王永杰、叔叔王永才在老乡家聚餐,酒逢知己千杯少,推杯换盏间,王永杰兄弟俩就喝high了。王东搭乘着父亲驾驶的摩托车先到其居住的小区里,走到自家楼下时,看到狭窄的小区主干道上有一辆小轿车正在倒车,酒酣之下,本就是急性子的王永杰忍不住催促对方快点。双方也不相让,驾驶员蒋伟一句“当这路是你们家的啊!”就顶了回去。而正在指挥倒车的李平(系蒋伟妻弟)更是出口成“脏”,张口就是“国骂”。年轻气盛的王东忍无可忍,便动手打了李某。本是几句口角之争,未料及王东与李平之间的几下推搡就此演变成了一场“声势浩大”的闹剧。王东的父亲王永杰、对方驾驶员蒋伟也加入“战局”。毕竟王东身强力壮,李平不敌王东,其便往小区北面跑,恰被后到小区途径此处的王东的叔叔王永才碰到,酒后的王永才看到侄子在追李平,其不分青红皂白上前便对李平拳打脚踢。就这样,一件小事引发了一连串的悲剧,李平的妻子、小舅子蒋伟均不同程度受伤。后经法医鉴定,李平及其妻子的伤势分别构成了轻伤、轻微伤。案发后,王平等三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72500元。

 

该案经武进法院审理认定,王平、王永杰、王永才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对三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