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为避处罚谎称检测前喝酒 判拘役4个月
作者:少年庭 发布时间:2013-07-29 浏览次数:219
去年,广陵区一男子张某醉驾肇事被查,找人顶包被戳穿后,又谎称“在检测前又喝了半斤白酒”,企图逃避处罚,但他的这一伎俩也被警方戳穿。昨天,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广陵区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
【回放】
醉驾找人顶包被戳穿
2012年9月10日21时25分左右,顺达路一药店附近,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公交车和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公交车上的一名乘坐人受伤。
在民警调查过程中,一位姓洪的女子自称是肇事轿车的驾驶者。她的男友张某也表示,事故发生时,是洪某在驾驶轿车,他坐在副驾驶位置,因喝多了酒睡着了。
但公交车司机和乘车人员均表示,他们目睹了一男子从轿车驾驶位置出来并离开现场,后带着一名女子返回,并指认男子就是张某,女子是洪某。
辩称事故后喝半斤白酒
见“顶包”露馅,张某承认是自己驾驶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洪某也作证称,是张某要她顶替。
民警随即将张某、公交车司机和洪某带至医院抽血,进行乙醇含量检测。经鉴定,张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09.8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洪某和公交车司机血液中均未检测出乙醇。后经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在侦查和公诉阶段,张某一直辩称,案发当天,他在开车前只喝了两瓶啤酒,没有喝白酒,开车时,没有达到醉驾状态。出事故后,他出于害怕,为了减压,就在超市购买了两瓶共计半斤白酒喝了。
【庭审】
当庭认罪被判拘役4个月
昨天上午,张某在广陵区法院出庭受审。他今年31岁,宿迁人,个体驾驶员,2002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公诉人举证证实,张某在案发当晚饮用了大量白酒,事故发生后,到商店买了一包烟,但并没有买白酒。
“你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是否提出过,醉驾后又喝了半斤白酒,对司法鉴定有异议?”审判长问张某。
“是的。”张某低头承认,他当时心存侥幸,在酒驾肇事后,找人顶包没有得逞,担心受到重罚,又编造了半路又饮酒的事。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张某曾因犯罪被判处刑罚后仍不思悔改,醉驾机动车后,为逃避法律制裁找人顶替等情节,法院依法判处他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