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进法院审结一起“男扮女装”诈骗案,被告人张海骗取他人钱财二万六千余元,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一“网”情深,痴心男数次解囊

 

张海,男,25岁,江苏涟水县人,这几年一直在武进区某镇一家电子厂打工。去年11月底的一天,张海用厂里宿舍的电脑申请了一个QQ号,取名“不忘那些回忆”,并在个人签名里写到:没有你的日子真的好孤单。闲来无事的时候便在网上加陌生人聊天,其中一个网名叫大龙的好友问张海是男的还是女的,张海心想,反正没事,不如冒充个女的耍耍他。于是,张海便告诉大龙自己是个女的,名叫娟儿,在武进湖塘某商场卖服装。他还从网上下载了几张女性艺术照放在了自己的QQ空间里,并把QQ身份信息的性别改成了女性。大龙看着空间相册里的妙龄少女,对“娟儿”十分心仪,通过QQ大献殷勤、穷追猛打,“娟儿”终于答应做自己的女朋友。大龙欣喜若狂,而网络另一头,“好孤单”的大男人张海也在这个“男扮女装”的玩笑中找到了自己的乐趣。

 

在聊天中,“娟儿”告诉大龙自己家在苏北,家境贫穷,痴心的大龙安慰女友不要担心,自己有钱,两人在网络上“爱”得热火朝天。20131月,“娟儿”告诉大龙,自己陪老板娘去广州进货,也想顺便进点小饰品回来做做小生意,但是手头十分紧张,大龙二话不说,便提出要汇3600元给女友。张海为防止事情败露,借用公司同事王某的银行卡卡,并将卡号发给了大龙。没几分钟,3600元便到帐了。本是一次试探,不想却碰上了个出手大方的痴心人。初尝甜头的张海过了几天又在QQ上向大龙撒娇,要借钱进货,陷入情网的大龙连“女朋友”的声音都没听到便又汇出了1000元;于是,张海在“反串”诈骗中一发不可收拾,以不同的理由向大龙借钱。

 

一朝梦醒,心上人竟是男儿身

 

经过一段时间的QQ聊天和几次汇款,大龙连“娟儿”的面还没见到,不禁急了,便提出要去娟儿家看看,这下张海慌了,可是贪心的张海转念又想,大龙这么好骗,不如再骗他一次就收手。于是“娟儿”对大龙说:“亲爱的,我母亲生病了,弟弟又出了事故,见面的事等我有空了再说吧。医院催我们交费了,还差两万元呢!”听闻准丈母娘和小舅子有难,大龙心想,这个忙怎么都得帮啊。于是大龙打了20000元现金到“娟儿”提供的其母亲的银行卡上,殊不知,这是张海借用的另一个同事老婆的银行卡。自汇出该笔款项后,“女朋友”的QQ就再没有亮过,大龙看着QQ空间里女朋友的照片直发呆。情急之下,他想到,“娟儿”有一次是通过手机发送银行卡号的,于是,他便按照这个号码打过去,殊不知接电话的竟是个男人。原来,这个手机号根本不是“娟儿”的,平时张海都是借用同事刘某的手机与大龙联系,就是怕大龙会通过手机号码找到他。这时的大龙如梦初醒——上当了!电话里便一再追问刘某的地址,这可是与“娟儿”唯一的联系的线索了。刘某因为顾虑,没有将自己的地址告诉大龙。

 

挂完电话,大龙的脑子清醒了,他通过给刘某的手机号码充话费的形式得知了机主的姓名。再让朋友与刘某联系,说手机费充错了,能不能把30元还给他。刘某毫不知情,就告诉大龙朋友自己厂里的地址。

 

大龙和朋友赶到后,劈头盖脸地就骂刘某与其老婆骗钱,要抓他们去派出所,被冤枉的刘某见事态严重,和大龙一起到派出所报了案。经派出所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张海,这时大龙才知道原来和自己QQ聊天谈恋爱、诈骗自己钱财的是个已婚并有孩子的大男人!

 

法网恢恢,诈骗犯终究去自首

 

大龙和朋友来找刘某的那天下午,张海正好路过工厂门卫,看到大龙在打听同事刘某,还听到大龙在说“骗钱”之类的字眼,做贼心虚的张海反应过来,眼前这人就是他的“男朋友”大龙,他来肯定是找自己要钱的。感到大事不妙的张海慌忙逃回了苏北老家。公安部门将张海列为逃犯上网通缉。20134月,在家人的劝说下,张海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11月至20133月间,被告人张海在QQ聊天过程中,将被害人大龙加为好友,并谎称自己为女性,假借与被害人谈恋爱为名,取得被害人大龙的信任后,被告人张海编造理由,先后6次骗得被害人大龙人民币26600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海已退赔全部赃款。被告人张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公民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其已退赔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张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