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喝酒惹的祸
作者:刘加冲 陈爱娟 发布时间:2013-07-29 浏览次数:248
欣然赴家宴
张新华和王俊同在涟水某农村中学工作,都30刚出头的教学业务骨干。 2012年10月的一天上午,学校安排他们一起到县城某中学参加教学观摩活动。活动结束后,王俊、张新华在县城一起用午餐。席间,王俊接到其在南京做生意的表弟李明的电话,称刚从南京回到老家,邀王俊晚上到他家小聚。王俊热情邀请张新华下午一同前往。都是一个单位的同事,平时相处又很好,张新华欣然允诺。
好久未见,表兄弟相聚李明高兴不已,便又邀请了两、三个庄邻来陪客人打牌、喝酒。
席间,你来我往,一时间觥筹交错,喝的很是尽兴。
散席后,张新华说:“今晚学校该我值班,我要到学校去值班。”
“你们都喝了酒,我们家有那么多床,就在我家住一宿。”李明母亲好心挽留。
“学校离这不远,两三里路,不会有事的。”张新华执意要走。
见张新华实在要走,李明便开车将张新华和王俊送走。
不幸出车祸
三人上车之后,转眼就到了张新华和王俊所在的中学,令人不解的是,三人并没有下车,而是直接往几十公里外的县城方向驶去。
上路不久,酒后的张新华、王俊便迷迷糊糊地打起了盹。
晚上8点10分左右,李明驾驶的车辆行至离县城不远的陈师镇东边时,李明控制不住方向,车辆在公路上左右摇摆,侧滑到路边,撞倒几棵树木后,“噗通”一声侧翻进了路边的水沟里。
此时,相对方向驶来一辆出租车,出租车驾驶员目睹了当时的情景,并积极进行了施救。
“他们的车子在水沟里翻了个底朝天,车子里面全是水,里面一片漆黑。见此情形,我和我车上的一位乘客赶忙下车,和几个闻讯赶来的路人一起跳下河,用力把车子掀了过来。”回忆起当时的现场,出租车驾驶员至今还心惊胆寒。
“车子被翻正后,只听有人发出微弱的声音,仔细往里望,我们发现里面有三个人横七竖八的躺着,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车门打不开,我们就用撬棍砸碎车前窗玻璃,最先将一个人救上岸,浑身一股酒味,我给他做心脏复苏急救,但未能把他救过来,接着我们又下去救下一个人,我们齐心协力先后将三个人都救上岸,很快120就到场了,那时已经有两个人停止了呼吸。”
含泪上法庭
张新华不仅是年迈父母老年的依靠,而且事业上也是蒸蒸日上的时候,本应有幸福美满的前程,却因一场车祸,失去了一切。事故发生后,张新华的父母、妻女悲痛不已。
2012年11月,伤心欲绝的张新华亲属一纸诉状将王俊和李明的父母、妻儿都告上了法庭。
原告诉称,李明酒后驾车应负这次事故的负全部责任,王俊明知李明饮酒仍要求张新华乘坐李明驾驶的车辆,王俊亦有责任,要求被告赔偿因张新华死亡而产生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抚养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
痛失爱子的李明父母及妻儿,接到法院的诉状和传票,悲痛叠加,觉得不可思议,他们认为,虽因李明酒后驾车发生事故,但如果不是送张新华去学校值班,李明怎么会送命?张新华当时不听李明家人劝阻,坚决要去学校,并请已经喝过酒的李明驾车前往,对此,张新华有重大过错,应该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被告王俊辩称,谁也不想事故的发生,在该起事故中无责任,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耐心解纷争
当承办法官拿到这个案子时,感到非常的痛心,两个鲜活的生命就因酒后驾车在瞬间消失了,由此也导致两个家庭的破碎。
在这起纠纷中,各方责任如何确定?赔偿的主体是谁?用什么来赔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连串的问题摆到了法官的面前。
“办理此案,法官不仅要正确的适用法律、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还要经得起道德的考量。”承办法官再三斟酌。
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当事人心理的伤害,承办法官每次都单独找原、被告,进行背对背的做协调工作。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对各方进行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原、被告双方都认识到在此次事故中各自存在过错,认为没有必要再在法庭上彼此的伤害,双方都作出了让步。
最终,王俊自愿补偿原告2万元,李明亲属自愿赔偿张新华亲属2万元,并当场兑现,此案终以调解结案。
法官点评:
美酒虽是朋友聚会首选的佳品。但因酒驾而酿成的悲剧,却一直在上演。此事提醒人们,侥幸心理不可存,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亦无法挽回。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你的生命不仅关系到你自己,也关系到你的家人。
为了你我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在任何时候,不论什么原因,都不要酒后驾车,亦不要乘坐酒驾人的车。遇到酒驾,要勇于及时制止,这样做既是对自己负责,亦是对他人的关心和负责。(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