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明为义 与法治同行
作者:王磊 发布时间:2013-07-29 浏览次数:2207
法律书籍一直都是枯燥的,许多晦涩的专业术语让人望而生畏。而《寻找法律的印迹》这本书,它摆脱了法律书籍说理加判例的体例,从法律的起源和发展说起,结合事件和案例发生地的历史、地理等人文特色,以讲故事的方式阐述了法律史上经典的,有标志性的事例,立意新颖、生动感人。与晦涩的大部头相比,这本书语言生动且浅显,让人眼前一亮,有一种想读下去的冲动。
《寻找法律的印迹》没有赘述、没有陈词滥调、也没有让人望而生畏的训教,薄薄的书页中是满满的积淀、是厚厚的宽和、是沉沉的思索、还有对关于捍卫权利,正义公平,法律的人文关怀的探讨。整本书共分为六章,前五章以法律的起源和发展为主线,按照地理概念分别讲述了”地中海沿岸-法律的足印”,”古罗马废墟-法律的沉埋”,”英格兰原野-法学的重生”,”西欧风云-法律的蒙尘”和”新大陆阳光-法治的成长”。第六章从整个法律发展史的角度讲述了一些佚文趣事。法律是什么?这是本书作者一直在追问的问题。他循着法律的印迹,开始了一次伟大的精神之旅:通过尼罗河俾格米人对于自己发现的食物香蕉的一种先占观念,证实了人类法律最原始的足迹---”权利”的足迹;通过古希腊神话中雅典娜基于人性的审判,宣示了古希腊人天然的神学情怀和宗教感受;通过手持天平利剑、蒙眼闭目的正义女神,宣示了古罗马人对法律”成熟稳重”、”公平正义”的期求;通过贝卡利亚对”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惩罚人道化”的论述,折射出了这位天才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光芒和哲学的激情;通过让英王约翰低下尊贵头颅的《大宪章》和服从法官判决、依法赔偿平民的德王威廉一世以及现代的夏威夷椰子的民告官案宣示了公民自由和权利的至高无上;通过轰动全球的纽伦堡纳粹战犯大审判,验证了”恶法非法”、实在法低于自然法所传达的社会正义观念;通过洛杉矶警察殴打黑人事件和人权斗士马丁•路德的”我有一个梦”,宣示了”不分种族的正义和友爱”;通过美国”米兰达规则”和震惊全球的辛普森案宣示了公民拥有不自我归罪的权利、疑罪从无以及个案公正与社会秩序之间的价值冲突、选择;等等。
“权利”是一切法律里面最基本的要素,更是现代一起法律与法学的基础。自尼罗河畔非洲黑人高声叫嚷”只有俾格米人才有权利从这里摘香蕉”那刻时,权利的观念,早在人类处于原始社会的时候就已形成。便已印证早在人类还处于原始社会时,”权利”的观念已深深地扎根于人类的脑海中。从古至今的西方公民更坚信着”天赋人权”为亘古不变的真理,并用于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无论书中讲述的让英王低下尊贵头颅的《大宪章》还是现代的夏威夷椰子的民告官案都宣示了公民权利的至高无上。一位贫民磨坊主起诉德王威廉一世并最终获得胜诉彰显了西方法治精华。波茨坦市民的列队游行,正是用和平的方式,去捍卫这个国家的法律正义。公民权利需要并值得我们为其而斗争,更是一个国家实现法治的必经之路。书中赞美了西方敢于为权利斗争的事迹,字里行间告诉大众为权利而斗争是法的生命 ,是法律得以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同时,主张权利,维护权利,不依法进行必要斗争,更是无法实现的,近年来,中国民众的维权意识日渐觉醒,也通过各种方式来争取自己的权利。
书中记述了假如一个北美的印第安人在雪地上看到一只带箭的小鹿,他不会把它扛回家据为己有,而是会守候在原地几小时甚至几天,直到真正的猎人到来,平等的分享他应得的一块鹿肉。澳洲土著居民如果觉得某一部落表演的歌舞、面具、头饰很好看,而他们又想模仿的话,就会给该部落送去几十头猪和一大批谷果,请求该部落允许他们表演那些歌舞。这种最原始、最朴素的尊重他人权利的观念,其实就是现代”物权”、”知识产权”的起源。
相比其他部门法而言,经济领域的法律更新较快,这是由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决定的。然而,无论法律如何更新,商事领域自古以来”平等、自由、价值”等最基本的法则是延绵不断的。本书在讲述人类迄今为止发现的世界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汉谟拉比法典》时就介绍了其丰富的内容。在这部法典里,商法占了很大的比例,一切关于销售、租赁、易货、贷款、抵押的交易按规定都要签订合同。从法典里可以看到,世界史上最早的”劳工法”也开始出现,无论以何种形式雇工,工资都由法律规定,雇主不能少给一个钱。除此之外,法典对婚姻法、财产法、家庭法、犯罪法也都有涉及,此处不赘。3700多年前的法典已将经济合同法制化,契约精神早已深入人心,以致我们今天的经济活动中仍然大量的使用着合同,古代文明留给我们的不只是景仰和考证,也是实实在在的实现物质财富增长的手段。另外一个特别令我惊叹的是”劳工法”在这部法典中的出现。众所周知,我们国家近年来越来越注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原来,历史早就给我们作了注解。”工资由法律规定”既是对劳动关系最直白的描述,也是最关键的规定,直到今天它仍然是劳资双方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
西方经典法律故事告诉了我们法律源于生活,法律作为一种生活实践,法律的生命即是生活经验,真实的法律问题需要用真实的生活素材来说理,而非抄来的,道听途说的,及空话套话来说教。在中西方法律对比之时,回望中国法治进程,一直以来,对于法律人们都是敬而远之,望而生畏,往往在很多的时候,人们将法律看做了一个严肃的而且难以触及的高峰,在现实的生活中,人民往往会把法律本身当作是正义的化身,如此,法律就成为了一个顶礼膜拜的象征性物品,而失去了它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在这样的社会形态中,法律不再是”以人的生活”为终极关怀,而恰恰相反,人成为了法律的附庸。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作者借助几个易懂的小故事用他的思维为我们诠释了法律的人性关怀,阐述了其认为的在法律中应该蕴含的”人本主义”思想。作者从人出发,关注人的情感,认为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看到了人文关怀在法律的发展以及不断完善中的重要的作用,看到了人性作为法律的终极关怀的重要地位。在作者眼中,法律的人性化是走向法治的基石,法律只有处处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尊重人,关心人,才能真正发挥其定纷止争的功能,处理好各方利益间的冲突,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价值与目的。
这本书在中西对比时,指出了目前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不足之处,更通过西方的法律经典为我国提供了可借鉴之处,法治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中国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漫长而痛苦的摸索之后,终于历史性的站到了一个法治时代的大门口,在前进的过程中,懂得不时地抬起头来,仰望一下星空,便会发现,为权利斗争,公平正义,人文性关怀的法学思想,是怎样恒久地照耀着人类历史的过去,同样,会怎样恒久地照亮--我们这个伟大民族的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