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寻刺激玩霸王游 四青年狂砸游戏室
作者:朱来宽 发布时间:2013-07-26 浏览次数:203
为寻求刺激,四小青年聚集在一起到游戏室玩霸王游戏,在遭到老板拒绝后,却持械打砸游戏室和老板,最终受到法律严惩。7月25日,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江中、陆海、宫胥伟、张朝十个月到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2012年12月14日17时许,被告人江中驾车伙同被告人陆海、宫胥伟、张朝到洋北镇徐某经营的游戏室门前,被告人江中、宫胥伟、张朝进入游戏室,被告人陆海留在车上,后因被告人宫胥伟未支付钱款让徐某为自己上分,遭徐某拒绝,被告人江中即让被告人张朝去车上拿工具,被告人陆海从车上拿出棒球棍和铁棍,被告人江中用棒球棍砸机器,并用烟灰缸砸徐某,被告人陆海、宫胥伟持棒球棍殴打徐某并砸机器,被告人张朝持棍殴打徐某并砸机器。经鉴定,徐某伤情构成轻微伤;被损物品总价值人民币1700元。
另查明,被告人江中于2013年1月5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陆海于2013年1月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宫胥伟于2013年1月4日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张朝于2013年2月1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被告人江中近亲属赔偿徐某经济损失,徐某对被告人江中、陆海、宫胥伟、张朝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中、陆海、宫胥伟、张朝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江中、陆海、宫胥伟、张朝共同实施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江中、陆海、宫胥伟、张朝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江中、陆海、宫胥伟、张朝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已经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对方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被告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