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第三批限高令送达联动协助单位
作者:李荣信 王宜伟 发布时间:2013-07-26 浏览次数:472
7月22日,市中院执行局组织对第三批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名单,分别送达给徐州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徐州观音机场公安分局、徐州火车东站、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和徐州市发改委,并在徐州观音机场、徐州高铁站张贴了限制高消费令和公告。
从今年3月起,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发布三批“限高令”,共对193名被执行人发布“限高令”,责令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有“限高令”中规定的高消费行为。限高令发布后,部分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已主动至法院协商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