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法院书记员队伍迈向职业化
作者:丛兵 金宝 发布时间:2013-07-26 浏览次数:790
7月20日,江苏沭阳县法院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秦飞等一行3人来到江苏司法警官学校,面向该校应届毕业生招录13名聘用制书记员。“这是我院有史以来第一次面向全省招录书记员,也是我院书记员队伍向职业化迈进的第一步”。据该院院长周辉介绍,在今年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他介绍了该院市场化运作、专业化使用、规范化管理的书记员职业化建设做法,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该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长期以来,该院书记员队伍结构复杂,有的是法官兼任书记员,有的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有的军转干部,还有的是社会待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专业化程度不高,队伍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司法审判工作的开展。为建立健全科学的书记员管理工作机制,该院通过近两年的调研和探索,于今年初制定颁发了《书记员管理暂行办法》,对书记员首次实行聘用制单独序列管理,建立起市场化动作、专业化使用、规范化管理的职业化模式。
市场化运作。该院面向全省招录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学科的院校毕业生。录取后与法院统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统一按劳动人事部门合同实行招聘、续聘、解聘,按劳动合同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与正式干警享受相同服装配发、年休假、出差补助、就餐补助等福利。对新招录书记员实行专业化使用,联合驻地在沭阳的苏北法官学院,对新招录的书记员统一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学制一年,培训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审判纪律、速录技能、文书送达、卷宗退档、内勤管理等,半年课堂学习,半年法院实习,考核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规范化管理。按照统一管理、条线使用的办法,成立书记员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对书记员招录、聘用、等级晋升、培训考核等,条线部门负责对书记员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书记员职务等级分为3级9等,依次为初级、中级、高级,每级分设三等、二等、一等3个档次,拉开薪资档次,根据书记员服务年限及技能考核情况晋级升档。
该院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之后,全院所有人员统一称为“法院工作人员”,“速录员”、“司法辅助人员”等不规范的称谓行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