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高新区法院邀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作者:丁丹伟 发布时间:2013-07-26 浏览次数:425
为进一步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切实推进“阳光审判” ,使全社会更加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7月25日,泰州高新区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数十人走进法院旁听一起盗窃案件庭审。
被告人王某、许某2013年2月在泰州海陵区、高新区,采取撬门窗、砸门入室等破坏性手段,至某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路边报刊亭、理发店等处实施盗窃,作案6起,窃得现金、香烟、游戏点卡、手机充值卡等共计价值人民币14376元。被告人王某、许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当庭对其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并主动退赔被害人,上交违法所得及罚金。
法院考虑到两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能积极退赃,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判决,王某、李某犯盗窃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庭审评议主要通过填写庭审评议表就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代表、委员们表示对该案主审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和人性化审案风格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认为,此次庭审,程序规范严谨、举证、质证、认证、辩论层次清楚,归纳争议焦点准确,判决有理有据,量刑适当;审判长具有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艺术,审判人员着装规范、法庭用语准确规范,庭审纪律严明,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
该院自今年1月成立以来,切实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开门接纳群众意见,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得到较大提升,法院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