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3-07-26 浏览次数:446
今年以来,金湖法院按照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精神,坚持把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与涉案群众的联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亲和力。
建立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及公示制度。该院下发《法官判后答疑实施意见》,实行多环节联接的判后答疑机制。在裁判文书送达时,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重点解释经庭审查明的事实、认定的证据、采信证据的理由以及裁判的法律依据,并主动征询当事人对判决有无疑问,对于当事人就判决内容提出的疑问,耐心进行解释,特别是抓住诉讼当事人争议或反复纠缠的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说理,努力追求胜败双方都服从和尊重裁判。今年以来,全院“判后答疑”案件183件241次,服判率从去年的82.54%上升到91.72%。
实行刑事案件量刑理由公开。最高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出台后,该院及时制定了《金湖法院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将量刑辩论纳入庭审,控辩双方把量刑事实的理由、相应的法律依据以及各自对量刑的看法都毫无保留地“摆在桌面上”,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规范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减少与公检机关在量刑情节方面存在的不一致性,也使得被告人充分了解自己的量刑情节和量刑幅度,提高了被告人对裁判结果的接受程度和履行判决的自愿性。
执行工作“五分离”,规范行使执行权。切实加强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采取实施权与裁决权分离、实施权与审查权分离、实施权与评估拍卖权分离、中止执行权与恢复执行权分离、执行权与执行款物管理权分离“五个分离”的工作举措,有效防范执行过程中执行权的滥用和违规扩张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依托“江苏法院网”的司法公开平台,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除规定不能公开的法律文书外,尽可能全部公开,将裁判结论形成的过程、理由和依据等进行网上公开,方便群众监督。截至目前,该院上网公示裁判文书28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