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带黄沙冒空车 多骗废钢获徒刑
作者:朱焕东 发布时间:2012-02-21 浏览次数:269
今天,江苏省启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朱泽各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2010年7月6日,朱泽各伙同曹明军假冒昆山千灯真利废品回收有限公司名义,与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设备租赁中心签订回收该公司在启东市吕四大唐电厂工地的废旧钢材合同,并向对方交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同年7月21日至8月8日,朱泽各及曹明军指使吴国友用改装的皖N10498大卡车装货,采取将卡车的暗箱和工具箱装满黄沙冒充空车过磅,卸掉黄沙后,再装满废旧钢材过磅的手段,每车暗中多装废旧钢材2.86吨,先后16次骗取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设备租赁中心废旧钢材共计45.76吨,后由朱泽各销赃于南通市远见再生资源废旧收购站。经价格鉴定,朱泽各等人诈骗财物价值人民币108966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泽各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泽各伙同他人共同故意实施犯罪,是共同犯罪。被告人朱泽各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庭审中,被告人朱泽各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