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朱老汉因为一场诉讼犯了难,好心朋友许某主动伸出援手,帮朱老汉打赢了官司,要回了1.6万元的欠款。心怀感激的朱老汉,却不知许某另藏祸心,许某在帮其办理收款存折的时候,私自挂靠了一张银行卡,将存折上的1.6万元现金全部盗走。

 

朱老汉今年72岁,大字不识一个,因为别人欠了自己一笔债务久拖不还让朱老汉犯了难。这时候,曾与自己发生过经济往来的许某听说后,主动提出帮助朱老汉到法院起诉要回这笔欠款。随后,许某便主动帮助朱老汉办理相关诉讼事宜,打赢了官司,债务人承诺将于近期偿清欠款。之后,许某建议朱老汉到邮政储蓄银行办理一张存折,以方便接受债务人还款。朱老汉见许某如此替自己着想,欣然同意,于是便随同许某到镇上的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存折。在办理存折过程中,许某在未征得朱老汉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在朱老汉的银行帐户上挂靠1张银行卡,并设置了存折和银行卡密码。为防止朱老汉发觉,许某将存折上“有卡”的标志刮掉后交给朱老汉,且未告知其存折密码。在随后的一个星期内,朱老汉的账户上先后获得转账计16000元。许某到邮政储蓄银行,利用偷开的银行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将朱老汉帐户上的16000元人民币分8次取出,非法占为己有。

 

宿豫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出于非法占有目的,以帮助被害人朱某开户为幌子,骗取被害人朱某的信任,同意许某帮其办理存折开户业务。在实际办理手续时许某又隐瞒了在存折上办理下挂卡的真相,截留了该银行卡,并冒用取款,其行为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该院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追缴许某违法所得一万六千元,发还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