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购物卡后出售真卡 用复制卡狂刷获刑
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3-07-25 浏览次数:224
购买二手购物卡后发现卡被“盗刷”,警方根据报案线索,查出一男子利用“克隆”技术,复制了31张超市购物卡,在超市内购买了6部iphone5移动手机,并将被复制过的真卡出售给“黄牛党”。随后,武某被警方捉获。
7月22日,无锡崇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武某因诈骗私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27岁的武某是河北省邯郸市人,家境贫困,大专未读完就出去打工。武某称,自己做过很多份工作,其中让其最有干劲的是做婚庆生意。“那时工资收入稳定,还能拿到不少高档香烟。”武某想拿香烟换钱。但让其没想到的是,店员将香烟调包,把调包后的假烟还给了武某。为证明自己的想法,武某再次花了4000元钱去买了正品香烟,但得到的却是同样的结果。武某由此对回收礼品店产生了憎恨。
2012年3月,武某无意间看到一则用复制超市购物卡去骗钱的案例,武某就想通过这种办法去报复回收礼品店的人。之后,武某通过网络自学复制购物卡的技术,并在网上购买了复制读卡器和超市购物卡的空卡。
今年1月,武某用信用卡透支了3万元现金,在无锡一超市购买了31张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在宾馆内,武某将卡上的信息全部复制到空卡中。一切准备就绪后,武某在网上找了3家回收礼品卡的店,分别以9折、92折的价格将31张真卡全部卖出,共计27200元。
“复制卡和真卡的信息都是一样的,谁先刷谁就占优势。”武某立即来到超市,用复制卡好的购物卡先买了6部iphone5移动手机,每部5288元,然后再以4300元的价格在网上兜售,成功获利25800元。
作案后,武某乘火车离开了无锡,中途将留有信息的电脑和读卡器都扔了。公安机关通过深入调查,在上海将武某抓获。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武某诈骗的事实清楚,其亲属代为退赃并缴纳了财产刑保证金。社区矫正机构审前评估后建议对武某适用非监禁行进行社区矫正,依法从轻处罚。
法官点评:
崇安法院承办法官许正平介绍,该案中,武某除在网上购买了读卡器外,基本没有犯罪成本,且其对外售卖的超市卡都是真卡,让人防不胜防!
近年来,各大超市和商场相继推出自己的购物卡,人们对刷卡消费日渐习惯。于此同时,消费者获得购物卡的渠道多种多样,其中通过“黄牛”和网购则能享受到一定的折扣,颇受消费者欢迎,但风险也相伴而来。
“由于多数购物卡外观上没有防伪标志,技术上没有密码等任何防火墙设置,购物卡上的信息很容易就能被复制。”许正平说,加上监管措施相对滞后,消费者在购买了此类购物卡后只能吃“哑巴亏”。
许正平建议,消费者最好通过商场等正规途径购买购物卡,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来历不明的购物卡,以免受骗。如果真的要从别人手上购买卡,要问清对方的真实身份信息,并及时验卡,必要时能签订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