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躲猫猫”逃薪 法院调解16名工人喜领欠薪
作者:王晟 发布时间:2013-07-25 浏览次数:188
日前,盱眙法院和县公安局共同对县经济开发区某生物科技公司拖欠工资问题进行了调处,并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这一突出矛盾与纠纷,使16名工人领到了拖欠一年的工资。
2012年,盱眙县工业开发区内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十六名工人到县政府投诉,反映他们在该公司上班期间,该公司始终没有按规定支付工资,累计拖欠工人工资77690元,公司负责人不知去向,无法联系,工人们焦躁万分,不知如何是好。
企业负责人始终未曾露面,表明该公司负责人有恶意回避、逃匿、拒付拖欠职工工资之嫌。为更好地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精神, 由盱眙县法院牵头,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妇联、县人社局参加,召开了协调会,就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的处理形成了意见。依司法程序,当事人双方就拖欠工资问题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法院司法调解书。盱眙县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进一步宣传与强调,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至此,16名工人拿到了久违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