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风淳朴的农村,都有着“一家有事百家帮”的优良传统。近日,热心帮忙的覃某却一纸诉状将主人家时某和同去帮忙的李某、何某诉至泰州市高港区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三被告赔偿其损失73368

 

事情的经过还得从2013216日的一件事说起,时某家因刚刚添一新生儿于当天宴请亲朋,热心的覃某和李某、何某等人前去帮忙,李某用从何某处借来的三轮摩托车去搬桌椅和蔬菜,覃某则随同一并前往。李某无证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在行驶的过程中撞上路旁的垃圾石墩,进而侧翻至旁边的沟渠内,致覃某身体多处骨折,随即覃某被送往泰州市高港区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后因几位当事人对覃某因伤造成的损失赔偿经多次协商仍达不成一致,覃某无奈之下只好将时某、李某、何某告上了法院。

 

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后,认为该案件的当事人都是亲朋好友,如果能够调解的话,可以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在经过权衡后,承办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人先从法理上分析了本案中几位当事人的过错以及责任,再从情理上疏导几位当事人,在承办法官耐心的疏导下,被告时某、李某和何某三人与覃某最终达成赔偿协议,三人自愿共同赔偿覃某因伤造成的各项损失51470元,覃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