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儿不养儿 五龄童将生父推上被告席
作者:仲璐 发布时间:2012-02-21 浏览次数:234
父子关系原是人生中最亲密的关系之一,但因生父一直不承担自己的扶养义务,家住金湖县城的五岁孩童小李将生父李某推上了被告席。日前,金湖县人民法院一审调解审结了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2005年国庆节,陈某与被告李某按当地习俗举行了订婚仪式,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错。2006年年底,辛苦怀胎十月产下儿子,陈某以为新生儿的到来会为家庭增添许多欢笑。却不成想在儿子三岁时,丈夫李某以外出做生意为由一直不归,陈某一人承担了抚养儿子小李的责任。
转眼间,儿子已到了读幼儿园的年纪,看着高昂的学费,陈某几经周折找到被告要求其给付儿子抚养费,但被告均以手头紧张为由没有给付。但后来朋友透露的“李某在外出手阔绰”的消息彻底激怒了陈某,2011年9月份,陈某以儿子小李的名义将被告李某推上被告席,要求被告按每月800元的标准给付儿子抚养费,并将此前两年的抚养费合计19200元一并支付。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法院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和被告个人收入情况多次协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以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付抚养费,并一次性补偿原告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