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提高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实效,日前,铜山法院在民一庭设立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审判合议庭,专门指派经验丰富、精通劳动法律法规的法官和书记员组成合议庭。

 

积极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合议庭成员就劳动争议的案件进行业务沟通、交流,定期召开研讨会,分析案件产生原因,研讨法律法规适用及裁判尺度,为审理好劳动纠纷案件奠定基础。

 

灵活处理各类案件。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对于调解不成,必须裁判的案件,除向领导及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外,及时做好风险评估与法律释明工作,既要在法律文书上辩法析理,还要加强判后释明工作,力求让当事人服判息诉。

 

注重联动化解纠纷。对于因国企改革、企业改制等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纠纷,充分加强与工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信访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化解纠纷,避免因个案处置不当造成群体性纠纷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发生。

 

有效延伸审判职能。深入企业、劳动仲裁委等单位开展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活动,主动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诉讼便利,依法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