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买彩票 未中奖先触刑
作者:徐吉梅 吴强 发布时间:2013-07-24 浏览次数:205
利用市场运营部经理之职,收取客户业务资金来满足自己的彩票瘾。日前,该男子一审被镇江开发区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被告人段某,系镇江市某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运营部经理,受公司委托收取丁卯沃得购物广场承租商户电费、租金。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间,其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私购收款收据、私刻公司财务专用章等手段,向“都市快餐”等相关商户收取租金、水电费共计758960元人民币,用于购买网络彩票。很不幸,这么多彩票开奖时次次给汇报给他的均是未中,7万多资金打了水漂,至案发时被挪用的资金亦未能归还。案发后,被告人段某向镇江新区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段某利用镇江某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市场运营部经理之便,私购收款收据、私刻公司财务专用章,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后合议庭综合各种情节,最终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