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落实到审判活动中,金湖法院宝应湖人民法庭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大力加强巡回审判工作,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建立健全巡回审判六大机制,确保司法便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

 

建立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机制。在巡回审判之前对案件情况进行梳理,对需要邀请基层民调组织参加调解或委托调解的案件,事先邀请有关组织或人员一起巡回调解,既有助于化解矛盾,又能节省审判资源。

 

建立巡回审判快速反应机制。法庭在辖区内公布了法庭电话号码,对矛盾易激化,要求上门立案的当事人做到接电话后立即赶到案发地,立即进行就地调解,避免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建立送达巡回审判机制。对起诉到法庭的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不搞排期开庭,而是即时收案,即时让当事人带路送达,即可抓住送达时机进行巡回调解。

 

建立集中巡回审判机制。对那些下落不明,难以寻找当事人的案件,法庭选择节日、假日集中寻找,集中进行巡回审理。

 

建立巡回审判沟通机制。对涉府涉企涉农案件矛盾易激化易引发信访案件,及时制定化解方案向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派员参与巡回审判工作,将巡回审判与案件协调同时进行。

 

建立巡回审判司法救助机制。对赡养、抚养、扶养案件及老弱病残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的当事人,经过批准依法减免诉讼费用。对经济困难,诉讼能力差的当事人与司法部门联系,帮助寻求司法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