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区法院认真贯彻省市两级法院文件精神,高度重视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由审管办牵头,配合各业务部门具体实施,在全院积极开展清理积案的行动。

 

认真学习,强化组织领导意识。认真学习两级法院文件精神,一把手院长亲自主抓,明确分管院领导为清案工作包案领导,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审判业务负责人定期向审委会汇报案件清理情况。

 

自加压力,强化目标意识。扩大范围自加压力,把省院规定的未结案件的立案时间范围从2011620日扩大到920日,由各业务部门全面排摸未结、未执案件数,认真分析查找未结原因,制定详细的清理计划,明确措施,限期办结,确保完成省市两级法院分配的任务。

 

切实贯彻,强化整体配合意识。与清案相关的部门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司法鉴定办公室积极配合,对较长时间鉴定未归的案件,鉴定办每周一次与鉴定机构联系,催促鉴定机构尽快做出结论;对于公告案件,主动到新闻部门联系,请求尽早刊登,以配合审判业务庭的审理工作。审管办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对中止、鉴定等非审限用时进一步明确操作规程,尽力降低卷宗流转时间,并对因非审限用时过长产生的未结案实施动态监控。

 

每周通报,强化监督意识院审管办严格管理,热情服务,对未结案件统一登记造册,对办案进展情况由平时的每月提示改为每周督办通报, 并把普通程序案件超过3个月和简易程序案件超过1个半月的未结案件也列为通报范围,定时与各庭局负责人、承办人沟通,由各分管院长亲自督办,防止前清后积。          

 

完善考评,强化责任意识。完善考评方案,加大奖惩力度,发挥激励效应,不仅对因审执人员个人责任未完成任务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而且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行政及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