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频发 法院提醒市民注意安全
作者:句芒 张贝福 发布时间:2013-07-23 浏览次数:264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貌似偶然的背后有没有必然的可能性?句容法院两日内判决三起涉交通类刑事案件,提醒市民外出注意安全。
雨天酒驾车速过快 一行人被撞成重伤
2011年6月某日,周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沿句容市某路由东向西行驶,因雨天驾车车速较快,对前方观察不周,遇情况措施不及,与前方由南向北步行横过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致行人受伤。经句容市公安局鉴定为重伤。经句容市交警大队勘查认定:周某承担此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周某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自首等情节,依法酌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关键词:酒后驾驶 雨天速快
会车时超车 撞死交会行驶摩托手
2012年12月某日下午,汤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沿340省道由西往东行驶,当行至340省道与104国道之间匝道地段时,因汤某与对面来车交会时超车,将所驾车辆驶入左侧车道,致所驾车辆与该车道内对面交会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手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经句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勘查认定,汤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手承担次要责任。法院审理认为:汤某违章肇事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考虑到自首等情节,依法可酌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关键词:会车超车
酒后驾车未生事故 被判危险驾驶罪
2013年5月某日下午,祝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其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对其进行乙醇检测。经鉴定,祝某驾车时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41mg/100mL,系醉酒驾驶。法院审理认为:祝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虽未构成交通事故,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确有悔罪表现,遂依法从轻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
关键词:酒后驾驶
法院友情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他人和自身的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和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