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摇到“女友” 介绍给朋友嫖宿卖淫获刑
作者:杨馗 发布时间:2013-07-23 浏览次数:344
张某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了女青年李某并迅速成为了“情侣”,然而张某竟然多次将“女友”介绍给其朋友嫖宿。近日,宿豫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黄某因犯介绍卖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张某今年20岁刚出头,依靠父母和自己平时的积蓄做着一些工程承包之类生意。虽然已经结婚并育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但生性好玩的张某总是在外沾花惹草,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去年12月份,张某接触了微信,并用微信“摇一摇”认识了年仅15岁的女孩李某,经过一段时间的语聊,二人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彼此都产生了好感,在二人相约见面后很快建立了“情侣”关系。
交往初始,两人如胶似漆,吃喝住都在一起,然而激情过后就是平淡乏味。今年2月份,李某突然提出让男友张某给她找其他男人“玩玩”。据张某介绍,女友李某虽然年纪还小,但思想很成熟,而且特别喜欢跟帅哥玩。所以当女友提出这“大胆”要求时,张某并没有愤愤不平,因为二人都是抱着玩玩的心态相处。3月底,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张某向其朋友柳某暗示是否想和自己女友李某“上床”,在得到肯定答复后,张某帮其二人开了一间宾馆,完事之后收取嫖资200元。在随后不到半个月时间内,张某以此方式将自己女友介绍给4个朋友卖淫,共收取嫖资400元。
宿豫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多次介绍他人卖淫,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被告人张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