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戏机上安装赌博装置,使合法经营的娱乐场所变成赌博场所。日前,该名经营者被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某于20126月伙同他人共同出资,在镇江市丁卯义乌小商品城三楼2A1-311号商铺成立镇江市王者至尊娱乐动漫有限公司,从事游戏机娱乐等经营活动。同年94日,被告人刘某在其中3台“海洋之星Ⅱ”、1台“捕鱼季第Ⅱ”游戏机上安装了“游戏一卡通多功能管理机”及配套的查卡器、刷卡器,以用于顾客进行上分、退分等赌博活动。201296日下午,镇江市公安局民警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当场查获上述游戏机正在进行赌博活动,经查,201294日至96日三日间,上述赌博机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5600元,经镇江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鉴定,上述3台“海洋之星Ⅱ”和1台“捕鱼季第Ⅱ”均为具有赌博功能的游戏机。案发后,被告人于2012125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被告人刘某自首,法院综合考量该案的犯罪情节,最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