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四个强化”着力规范庭审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周万春 发布时间:2013-07-23 浏览次数:432
今年以来,清河法院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活动为抓手,以规范庭审为突破口,从细节抓起,从小处着手,围绕“四个强化”,加强庭审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学习教育,树立严谨意识。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等,让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法官在庭上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关系到审判作风和司法文明,关系到庭审效果和司法和谐,关系到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树立严谨的庭审作风意识,自觉遵守规范的庭审行为。
强化示范作用,提高庭审质量。组织开展院庭长示范庭审观摩活动,充分发挥院庭长及优秀法官的示范作用,从庭审准备、指挥驾驭、归纳综合、应变处理、语言规范、居中裁判和形象公正等多个方面充分发挥出优秀法官在驾驭庭审上的言传身教作用,从理念、技能和作风三个方面,提高法官庭审质量和职业素质。
强化监督管理,规范庭审行为。纪检监察部门、院督查组每周不定期巡查庭审,坚持常规检查,重点对庭审活动中言语是否文明、程序是否严谨、行为是否规范等问题,明察暗访,并将结果在院局域网上公布。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执法执纪监督员旁听庭审并进行评议,对代表提出的庭审不规范、形象不端正等问题,及时讲评,督促整改。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庭审规范细则》,从庭审时间、庭审纪律、庭审着装、庭审言语、庭审行为、庭审环境五个方面,促使庭审活动正规化和规范化。成立评查小组,对年轻法官庭审进行定期评查,将评查结果纳入法官考核的重点事项之一,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