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司法公开赢得社会公认
作者:徐育 发布时间:2012-02-21 浏览次数:318
2月20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了记录年度法治状况与进展的2012年《法治蓝皮书》。蓝皮书首次纳入了单独针对司法透明度的调研报告。
根据报告测评的结果,江苏等五地的高级法院分列司法透明度最高分前五名,而无锡和徐州列中级法院总分前十名。
本次调研共选取26个省、直辖市的高级法院和43个较大的市的中级法院进行测评。调研人员以法院工作信息、诉讼指南、审判信息、执行信息和司法统计数据五方面信息的公开为基准,对相关法院网站的相关栏目和信息进行分析。
什么是促使法院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先决条件?专家认为,法院管理者的意识开放程度,可能是决定法院信息公开工作进展的关键。“调研中可以发现,很多地方法院确实是主动公开的,并不是被上面要求的;而且即使上面要求了,他们可能做得比要求的更进一步。这说明他们司法公开的意识很强。
专家们还认为,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法律意识发展也较超前,存在相应的社会需求,而当地法院主动迎合此类需求,就会产生良性互动。但对于没有良性互动也缺乏相应意识的地区,就需要自上而下的推动来普及司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