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目标 有措施 有进度:无锡法院瞄准第一抓落实
作者:赵正辉 发布时间:2012-02-21 浏览次数:300
“作风建设,不进则退,时不我待,我们要瞄准第一,以力争第一的勇气,以争先创优的豪气,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2月17日,无锡中院院长时永才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暨作风建设年动员大会上宣布了这一决定。同时规定年度目标明细化必须达到案件质量和行政管理数十项指标。
时永才提出,要从五个方面明细目标强化规范管理。去年以来,无锡中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从司法政务、司法审判、司法业绩、司法队伍和司法行政等五个方面,全面强化法院管理,努力形成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的格局。
“十项贴近经济的调研课题一季度完成。”这是时永才明确的其中一项工作目标,也是检验作风的“首考”。关于无锡地区房地产市场涉诉矛盾纠纷的调研;关于无锡地区民间借贷纠纷的调研;关于无锡地区金融安全与秩序的调研:以金融类案件审理为视角;关于无锡地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调研;关于无锡地区530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调研;关于无锡地区涉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的调研;关于无锡地区破产企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调研;关于无锡地区“退城进园”引发涉诉矛盾纠纷的调研;关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下无锡高新企业经济风险司法应对的调研;关于宏观经济形势变化下无锡中小民营企业发展现状的调研。这十大调研拉开了无锡全市法院作风建设年序幕。
深入开展执行积案集中清理工作,2011年程序终结案件要在年底前全部清理完毕,2011年之前尚未清积的涉执信访案件年底前清结率不低于90%。深入开展长期未结案件集中清理工作,2011年上半年之前立案受理的未结案件,除因法定的客观事由无法清理的外,5月底前必须清理90%以上;其中2010年12月20日前立案受理的未结案件力争全部清理完毕。
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不得低于94%;其中,中院不低于87%,基层法院不低于95%。全市法院实际执行率不得低于78%,其中,中级法院不低于75%,基层法院不低于80%;全市法院执结率不低于96%,其中,中级法院不低于95%,基层法院不低于97%。
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要进行预测研判。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把调解作为处理案件的首要选择,全市法院调解率不低于40%,其中,中级法院不低于20%,基层法院不低于45%。
时永才强调,强化文化引领,围绕政法核心价值观抓作风,这是无锡中院加强作风建设的举措之一。为此,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以“三创三先”精神为指引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展“四项活动”、实施“四项工程”、创优“四项机制”、完善“四项载体”等措施,进一步弘扬“正、诚、实、严”无锡法院院风和“崇法尊民、公平正义”无锡法院精神,使良好的司法作风通过法院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