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做小五金加工业务的润州某金属工艺厂老板孙某夫妇从镇江润州区法院接到一纸判决书,要求孙某夫妇对一起近80万元的家庭联保贷款纠纷承担保证责任。

 

孙某夫妇是去年3月经人介绍加入了一个家庭联保贷款小组的。当年3月底就与另一对王姓夫妇为也是开小工厂的赵某夫妇提供为期1年的最高额贷款保证合同,孙某夫妇及王姓夫妇均在保证合同上签字具押。某小额贷款公司不日即将100万元贷款发放到位。不料,赵某夫妇在还了几期贷款本息后,就下落不明,某小额贷款公司即告到法院要求提前收贷。

 

据承办此案的镇江润州区法院民二庭法官吴亚民介绍,家庭联保贷款是金融单位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而创生的新型金融产品。其方式是:3户以上家庭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金融单位向任意成员发放贷款,由联保小组成员共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由于放贷条件比较宽松,联保贷款深受中小企业的欢迎。但去年下半年以来,其中潜伏的危机开始显露。今年一、二两个季度更呈集中爆发态势,截至目前,镇江润州区法院已受理此类联保贷款纠纷37件,涉案标的额达6000多万元。法官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发现,多数家庭对联保贷款的性质和隐藏的风险并没有弄清楚,主要是出于方便贷款的目的,在对其他组员缺乏了解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介绍而加盟。一旦出现有人无法按约还贷,担保人就会受到牵连。为此,吴亚民法官提醒家庭联保户,要树立联保贷款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要按时守信履行合同,且不要轻易与不熟悉的家庭组成联保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