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巧用疏导化解执行难案
作者:王林 万流兵 发布时间:2013-07-22 浏览次数:440
“想不到我一个外来妹的执行案,马法官会如此上心,短短几天就将抚育费全部执行到位,真不简单!” 7月22日,李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海安法院执行法官马茸手中时激动地说。
7年前,家住盐城某县的李某与前夫方某在一次偶然的网上聊天中相识,后两人迅速相恋。2007年2月,李某不顾家人反对,执意嫁到了远在百里之外的海安,同年12月女儿小雅出世。由于婚前了解不深,夫妻之间矛盾频发,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2011年9月,双方终不能相互忍受,婚姻走到尽头。经法院审理,准予李某与方某离婚,女儿小雅随李某生活,方某按月支付1200元抚育费,对女儿享有探视权。
本以为生活会重归平静,却不料,前夫方某在支付了3个月的抚育费后便杳无音讯。前不久,无奈之下的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马茸数次到方某家中了解情况,但均遭到拒绝。方某银行账户查询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单位负责人也不愿做协助工作,执行谈话中方某态度强硬,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在一次谈话中,马茸得知方某曾要求假期将女儿带回海安抚养而遭到李某及其家人拒绝的信息后,她感到方某其实对女儿一直割舍不下,或许可以尝试由此引入心理疏导。
6月4日,马茸再次召集双方来到法院。在向双方重申应负法律责任后,马茸与方某聊起了子女教育问题,随着谈话的深入,方某情绪逐渐激动,流露出对女儿的思念。马茸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决定让方某当场与女儿小雅通电话。听到女儿的呼唤后,方某抑制不住内心的情感,哽咽着表达了对女儿的愧疚之意,当即他拨通了家中电话,让家人将抚育费悉数送到法院,并表示今后一定担负一个父亲的责任,案件至此顺利执结。
据悉,近年来,该院创新案件审判执行方式,将心理疏导引入实际办案过程,要求干警不仅注重运用法律,而且要巧用心理疏导化解矛盾,今年以来,该院经疏导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案件21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52件。